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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及文化不利助學生勵學捐款窗口
目的:
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經濟及文化不利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項目」計畫,為減輕經濟及文化不利學子經濟負擔,落實「以學習取代工讀之輔導機制」,提升職場軟實力,建立外部募款機制,以期能照顧到更多的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
勸募對象:
小額募款、校友、企業、及基金會捐贈。
捐款方式
若您有意願捐款,請下載填寫捐款人基本資料表(指定用途:高教深耕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圓夢計畫),並利用下列方式進行捐款:
現金
請填妥捐款人基本資料表(指定用途:高教深耕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圓夢計畫)後,連同現金親至本校出納組捐款(行政大樓1樓)。
匯款
匯入銀行:土地銀行南港分行(銀行代碼:0050049) 戶名: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帳號:004-051-007552-2
匯款後,請連同捐款人基本資料表(指定用途:高教深耕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圓夢計畫)、匯款收執聯,傳真至02-2654-8186就業暨校友服務組。
感謝您的愛心,捐款收據請留存,可供抵繳年度綜合所得稅〈以列舉式申報〉。
節稅說明:
營利事業或個人捐款公立學校,得視為對政府之捐贈,可檢附收據正本,提列當年度費用或扣除額,不受金額之限制,全數扣抵所得稅;惟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部分,不得遞延至以後年度扣除。
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個人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營利事業之捐贈,如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以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註:依財政部 65/07/06 台財稅第 34469 號函說明:
「營利事業或個人捐款公立學校設置獎學金或擴建校舍及教學設備,得視為對政府之捐贈,准予適用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或同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現行法為第二款第二目第一小目)但書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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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科技大學  學生輔導中心 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三段245號  TEL:(02)27861862  轉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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